发展中心服务承诺制度
服务承诺制度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发展中心服务承诺制度<br/><br/>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为,树立公信度,完善治理结构,全面提升素质,增强机构规范化建设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:<br/> 第二条 本机构章程、理事会制度、质量手册、账务管理制度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、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文本和内容,在相应的公开媒体上,向社会公众公开。<br/> 第三条 本机构登记证书、税务登记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收费许可证等证书正本, 及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(或章程摘要)及承诺服务的主要内容:服务项目、服务方式、服务质量、服务责任和收费标准,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,以上墙张贴或悬挂的方式,向社会公众公开。<br/> 第四条 本机构接受、使用捐赠、资助的有关的情况,在新闻媒体、报刊向社会公布。<br/> 第五条 除按上述规定外,还可在电子屏幕、报刊、电视、本单位网站等媒体上,向社会公开相关其他信息和承诺服务的内容。<br/>